|
統籌全省專賣事業的官署-專賣局建築就在1913年開始興建,是日治初期
首批重要官方建築之一,也就是現今的公賣局。先建兩翼,至1922年才完成中
央尖塔,成為臺北市的重要地標。
這座聳立在南門外的紅磚建築由總督府營繕課設計,由神戶組施工。平面
呈曲尺形,入口設在轉角處,中央尖塔有點類似同時期所建的總督府,但正面
的半圓形山頭卻是總督府所無。他外觀上最令人醒目的是許多白色的橫帶與紅
磚牆構成紅白相間的裝飾效果,造型華麗至極。
直到光復初期,專賣局仍大致延續日治時期的規模,並且由國民政府接收
,改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。民國36年,因專賣局查緝私菸,引起民眾的不滿,
而爆發了激烈的「228事件」。同年,「臺灣省專賣局」改組為「臺灣省菸酒
公賣局」,僅管理菸葉、菸、酒,但仍統轄全省的菸酒公賣事業。民國57年,
樟腦專賣業務終止,由民間自由製造與銷售,公賣局業務僅限於菸、酒兩項。
面臨在現今國際化、自由化的世界潮流下,公營事業受到審計、人事、預
決算等法令層層束縛,以致再優秀的人才都不易提高經營效率,如果不能提高
其經營競爭力,很難在全球占有一席之地。政府為順應國際潮流與規範,決定
推動公營事業走向民營化的道路,希望民營彈性經營方式可帶來轉穖與競爭力
,並且放寬菸酒產銷限制,改採一般貨品、正常化方式管理。
為因應菸酒產銷改制,立法院於4月25日三讀通過「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
司條例」,正式將菸酒公賣局改制為公司組織,並於7月1日成立,經營逾半
個世紀之久的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此走入歷史,改制為「臺灣菸酒股份有限
公司」。
|